
官司赢了,“外嫁女”给法庭送锦旗以示感谢。 今年1月起,天水麦积区马跑泉镇的15名“外嫁女”因娘家村委会和村民小组在本村征收土地补偿款分配中反对“外嫁女”享有分配权,迫不得已将对方告上法庭。 案件历经一审、二审,这些“外嫁女”最终赢了官司。8月13日,拿到补偿款的15名姐妹抱头相拥,喜极而泣。 分配权被剥夺外嫁女状告娘家村委会 8月13日上午,麦积区人民法院花牛镇法庭门前,正在上班的法官们被炸响的鞭炮声惊了一下,循声向外望去,只见近十名妇女喜笑颜开,拿着一面锦旗进了大门。 “好在今天没有案子开庭,否则你们在大门口这么搞,会干扰庭审的!”法警见状赶忙跑出来告知对方。 “我们苦思冥想想破了脑袋,也没想出如何表达我们发自内心的感激之情,便只好这样了!”法警这才弄明白,这些妇女是来给法庭送锦旗的。 “事情还得从一年前说起。”马曼莎说。她是这些妇女中的一员,年过40的她和年龄相仿的这些姐妹虽说这些年在不同地方婚嫁生养,但娘家都在麦积区马跑镇马跑泉村三组。 “去年8月19日我回娘家时,看见村里张贴了一张通知,上面写的内容大概是村上有8亩机动地被征用,现在经村民代表和村户代表同意,征地补偿款按三组现有人口进行分配,我们这些出嫁了的妇女没有分配权。”马曼莎说。 “我娘家6口人,除爸、妈外,还有两妹一弟,因此,1983年土地承包划转到户时,村里按6个人给我家分了地。1992年,当时的北道开发区征收马跑泉村三组部分土地后,我们三组每户村民家中有两个人被转为非农业户口,落户到了开发区。”马曼莎说。“当时一下子从农户变成非农户,似乎突然间成了城里人了,其实不然,天天下地干活的农村生活方式没有丝毫改变。” 当时,15名“外嫁女”中除1人户口至今仍在村里外,其他14人的户口均落在了开发区。 1993年,村里土地二轮承包,由于没有其他生活来源,至今,马曼莎她们仍被纳入村里土地的承包人。 1995年11月,马曼莎结婚外嫁,但是娘家土地承包人的身份依然未变。2009年,马跑泉村三组又一次分配承包地征地补偿款时,马曼莎她们均有份。 “现如今,时隔4年后,村上再次分配征收土地补偿款时,却称我们"外嫁女"没有分配权,将我们排除在外。”“外嫁女”马花子如是说。 很快,马跑泉村三组“外嫁女”没有征地补偿款分配权的消息传到每一名“外嫁女”耳中,她们这些从小在一个村里结伴长大的发小,开始走上长达1年的维权路。 “都是上有老、下有小的,且婚后生活在麦积、秦州等不同地方,但听说此事后,我们放下农活,专门找过村上、镇上、区上,但相关部门均以村上村民自治等为由,让我们协商解决。”马花子说。 “都是乡里乡亲的,又是我们的娘家,如果真能协商,我们也不愿意弄得双方不自在,毕竟我们其他亲人还要在村里长期生活。”马曼莎说。 去年11月份,当这些“外嫁女”再次找马跑泉镇政府时,镇上希望她们能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