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农村产权交易规范化建设,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畅通城乡要素流动的战略部署的具体举措,是巩固提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促进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推动乡村振兴的重要抓手。为此,省农业农村厅建成“全省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网络信息服务平台”,并于2023年11月将各市的集体产权交易通过省厅平台统一接入“一网交易”平台。
2024年初以来,按照省农业农村厅统一要求和市纪委监委“公共资源交易网外循环‘清零’行动”安排部署,为推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主动公开进场交易、接受监管,实现农村集体资产流转交易“应进必进”,丹东市农业农村局印发了《关于2023年度全市农村集体资产交易情况的通报》(丹农发〔2024〕1号),明确要求各县(市)区要持续强化集体资产流转交易工作措施,加强交易机构自身建设,深化“交易+监管”运行模式,规范交易监管行为,实现全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健康、规范、可持续发展。市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中心组织各县(市)区开展了2024年度农村集体产权交易相关信息统计和摸底工作,全面摸排梳理、掌握各村集体经济组织“应进必进”资产,并深入县、乡开展政策宣传和业务指导,大力推进农村集体资产上线交易。经统计摸底,全市产权将流出项目121宗,资产金额约5047万元,交易时间分布全年。
同时,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加大“应进必进”宣传工作力度,将相关工作要求传达到各村集体经济组织,指导乡(镇、街道)和村完善产权信息,做好议事决策、信息公示、上线项目申报等工作,对拟交易项目逐个跟踪指导,留足提前量,为项目交易预留足够时间,确保农业生产不误农时、不负春。
市、县农业农村部门和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按照《辽宁省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管理办法(试行)》,依法扛牢扛稳监管职能,落实分级监管责任,细化监管制度,严肃监管纪律,严格执行审核时限和标准,运用“全省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网络信息服务平台”,开展“一网监管”,加强交易监管,为集体资产流转交易把好关、守住门,防止“带病”违规交易。
截至4月25日,全市共挂牌交易项目29宗,成交项目15宗,挂牌金额159.5681万元,成交金额163.4821万元,溢价3.914万元,溢价率2.45%;交易品类涉及林权、水域滩涂养殖权、建筑物所有权/使用权、土地经营权四大类。较2023年同期,挂牌交易项目增加16宗、增长123.08%,成交项目增加9宗、增长150%,挂牌金额增加137.5681万元、增长625.31%,成交金额增加141.4341万元,增长641.48%,溢价率增加2.23个百分点,增长10倍以上。全市农村集体产权线上流转交易活力显著提升,实现了村集体资产保值、增值,增加了村集体经济组织经济收入,助力乡村振兴、农民增收。
随着农村产权市场建设日渐成熟,集体资产在“阳光下”运行,让农村资产真正“活”了起来。相信交易平台也会越来越受到村集体和村民的认可,更好地带动农村资源资产价值实现最大化,促进城乡要素合理流动,进一步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带动农民持续增收。
原文链接:https://nync.ln.gov.cn/nync/index/nyyw/zsqsnyxxlb/2024050915071754066/index.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