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兽药管理条例》、《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20年修订)的规定,依照《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检查验收办法》、《兽药GMP检查验收评定标准》,验收专家组对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兽药生产许可和实施GMP管理情况进行现场检查验收。现将检查验收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6月26日- 7月2日。如有异议,请及时向我厅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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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2024年6月26日
原文链接:http://nync.ah.gov.cn/snzx/tzgg/5741309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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