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农兴业网团 旗下网站·中国政府类农业百强网站!

[锦州]锦州市加强种苗检疫监管保障农业用种安全

时间:2025-01-03 03:58:42来源:辽宁省农业农村厅作者:佚名
 

  

  为有效防止植物疫情随种苗源头传播扩散,依据《植物检疫条例》和和辽农办农发〔2024〕86号文件要求,植保植检执法大队和锦州市植物保护中心开展市、县级植物检疫联合检查,严防带疫种子传播扩散,保障农业生产用种安全。

  一、加大普法宣传力度,提升种苗检疫意识

  坚持检疫监管和法规宣传相结合,增强种苗经营单位植物检疫意识。植物检疫执法人员到种子销售市场、种子生产企业,广泛宣传《植物检疫条例》和《辽宁省农业植物检疫实施办法》等相关法规,发放《致全市种子生产、经营者和农民朋友的一封检疫公开信》100余份,宣传农业植物疫情随种子调运风险,指导经销商如何识别植物检疫证号、办理检疫手续等内容。在全市有力地营造了检疫执法的氛围,有效提升了农作物种子生产者、经营者和使用者的检疫意识。

  二、加强种苗植物检疫检查,保障农业用种安全

  植保植检执法大队和锦州市植物保护中心到各县(市)、区开展种苗植物检疫联合检查。在种苗植物检疫执法检查中,重点检查玉米、水稻、葫芦科和茄科作物种子,查验销售种苗携带植物检疫证书和植物检疫证明编号情况。查看种子市场经销户是否按规定办理种子调运植物检疫证书,植物检疫证书种子调运数量是否与实际进货数量相符等。共检查种子经营企业和门店50多家,出动执法人员150多人次,其中涉企行政执法检查5家,按照政策法规科要求已完成制作行政执法检查卷宗。经查,多数种子经营门店检疫手续规范,严格按照要求,跨县级区域办理调运植物检疫证书。对于个别种子经营门店办理种子植物检疫证书不齐全的情况,执法人员现场要求经营业户及时整改。

  三、加大案件查办力度,规范种子市场经营秩序

  种子市场植物检疫专项检查将执法检查与查处案件紧密结合,重点检查调入的种子来源是否清晰、有无植物检疫证书,杜绝染疫种子进入市场,严厉打击违规调运种子行为,进一步规范了种子市场经营秩序,把检疫性农业有害生物控制在源头,严守检疫性农业有害生物传播蔓延的第一道防线,提升了依法检疫和诚信经营意识,为锦州市农业生产保驾护航。

  


原文链接:https://nync.ln.gov.cn/nync/index/nyyw/zsqsnyxxlb/2024053013264982273/index.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当前是第一页
------分隔线----------------------------
------分隔线----------------------------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