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涉农区农业农村委,有关单位:
根据市农业农村委、市发展改革委等六部门《关于印发培育和壮大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津农委规〔2018〕1号)规定,市农业农村委开展了第七批天津市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培育工作。经各涉农区农业农村委推荐、市农业农村委组织专家评审并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共有4个单位符合天津市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基本条件。现纳入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名录,予以公布。
希望新纳入的农业产业化联合体进一步发挥好带动产业融合发展和农民增收的重要作用,实现龙头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互促共赢,有效带动农民就业增收。各区主管部门和相关单位要不断加强对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的服务和指导,培育和促进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做大做强。
附件:第七批天津市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名单
2024年12月11日
原文链接:https://nync.tj.gov.cn/ZWGK0/TZGG152022/202412/t20241212_680419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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