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农业的区农业农村委,市农业发展服务中心,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总队,有关单位:
为做好全市水生动物疫情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制订了《天津市水生动物疫情应急预案》,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天津市水生动物疫情应急预案
市农业农村委
2024年9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原文链接:https://nync.tj.gov.cn/ZWGK0/TZGG152022/202409/t20240920_673476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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