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涉农区农业农村委,市农业发展服务中心:
为落实生猪稳产保供省负总责和“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加快推动生猪产能恢复,促进生猪产业高质量发展,依据《市农业农村委关于印发2024年天津市稳定生猪生产实施方案的通知》(津农委〔2024〕8号),结合全市生猪生产实际,制定了《2024年天津市种用母猪购置等相关政策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按要求做好相关工作,推动全市生猪生产平稳恢复。
附件:2024年天津市种用母猪购置等相关政策实施方案
2024年5月31日
(联系人:林卫忠,联系电话:022-63083865)
(此件主动公开)
原文链接:https://nync.tj.gov.cn/ZWGK0/TZGG152022/202406/t20240607_664507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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