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市《2024年海洋伏季休渔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5月1日12时前除钓具、经批准异地坞修、休渔的渔船外,其他海洋渔船一律回船籍港休渔。为确保海上船只按时返港,5月1日上午,市农业农村局联合市海事局组织执法船艇对盘锦海域开展执法检查。
在检查中,共出动中国渔政21601、中国渔政21606、中国渔政21718三艘渔政执法船、一艘海事执法船和五艘执法艇,执法人员62人次,航程200余海里,航时20余小时,检查在航渔船13艘,通知其务于12时前回港休渔,召回我市渔船8艘。截至下午3时,盘锦市海域渔船已全部回港。
在伏季休渔期间,各级渔政执法船将加大海上执法检查的范围和频次,市农业农村局将联合海警、海事、公安等部门开展海上联合执法,严厉打击违规出海作业及涉渔“三无”船艇的偷捕违捕等行为,切实保护海洋渔业资源,确保全市伏季休渔秩序稳定。
原文链接:https://nync.ln.gov.cn/nync/index/nyyw/zsqsnyxxlb/2024051016180281040/index.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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