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25日,春风和煦,阳光明媚。在桂林市临桂区临桂镇塔山村委举办了一场意义非凡的增殖放流活动。
开展水生生物增殖放流活动,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举措,是巩固提升漓江流域保护成效的常态之举,是修复渔业水域生态环境的有力手段。为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作出的“广西生态优势金不换”这一定位,桂林市临桂区人民检察院、桂林市临桂区人民法院、临桂区农业农村局等单位联合举行这次增殖放流活动。为做实做优公益保护,切实守护临桂绿水青山,全力打造世界级旅游城市核心区目标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活动当天,桃花江流域“桃花醉”生态修复区热闹非凡。主持人桂林市临桂区人民法院曹光华院长主持活动。随后,桂林市临桂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秦奕明发表了致辞,表达了对活动的美好期许,中共桂林市临桂区委政法委员会莫秋元书记宣布活动正式开始。
此次活动共增殖放流鲤鱼、草鱼、鲢鱼等健康鱼苗6万余尾,在众人的见证下,一条条鱼苗欢快地跃入清澈的江水中,它们将在这片水域中生长繁衍,成为生态平衡的守护者。此次活动不仅是一次生态保护的实践,更是一幅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画卷,展现了临桂人民对绿水青山的深深眷恋与坚定守护。
临桂区农业农村局作为渔业主管部门,今年以来与临桂公安共破获违法捕捞案件23起,缴获电鱼机16台、地笼35张。发放宣传纸4000余份,通过举办增殖放流活动,积极呼吁社会各界共同参与桃花江、义江等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抵制“电、毒、炸”等非法捕捞违法行为,共同守护人类美丽的家园。
原文链接:http://nynct.gxzf.gov.cn/xwdt/gxlb/gl/t1835671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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