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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5月15日 星期四

2024年海南省农作物秸秆科学禁烧研究项目比选公告(第二次)

时间:2024-04-25 22:42:18来源:海南省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的通知要求,加强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海南省农业农村厅现公开比选,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2024年海南省农作物秸秆科学禁烧研究报告编制工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和预算金额

  2024年海南省农作物秸秆科学禁烧研究项目,预算金额不超过15万元。

  二、项目任务要求

  2024年11月底前完成编制海南省农作物秸秆科学禁烧研究报告。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的通知要求,参照广西等省份的经验,结合我省实际,对秸秆禁烧范围等作出具体规定,进行精准划分,编制海南省农作物秸秆科学禁烧研究报告。综合运用卫星遥感、高清视频监控、无人机等手段,提高秸秆焚烧火点监测精准度。完善网格化监管体系,充分发挥基层组织作用,开展秸秆焚烧重点时段专项巡查。

  三、投标单位资质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营业证照齐全;

  (二)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经营活动记录;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

  四、提交材料

  (一)提供营业执照、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等有效证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提供近三年内财务状况良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

  (三)提供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经营活动记录的承诺函;

  (四)单位简介和报价函;

  (五)项目实施方案,方案应包含核心团队及成员介绍、相关领域工作业绩等。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五、评定原则

  (一)具备完成项目的资质和良好业绩;

  (二)具备完成工作目标任务的专业技术能力;

  (三)项目实施方案合理、操作性强;

  (四)同等条件下报价择低原则。

  六、报价时间及地点:2024年4月30日17:30之前,纸质件报价材料(电子版刻光盘)密封后在报价截止时间前报送至海南省海口市海府路59号海南省农业农村厅科技教育处1309房,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相关文件恕不接收。

  七、公示方式:评标结果在海南省农业农村厅信息网站公示,公告期不少于1个工作日,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投标报价。

  八、签订合同:确定中标单位后,由中标单位与海南省

  农业农村厅签订合同,按合同执行。如中标供应商存在虚假承诺等行为,海南省农业农村厅有权取消中标资格或解除合同,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九、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袁艳玲,联系电话:(0898)65351355

  邮箱:hnsnytkjc@126.com

  特此公告。




原文链接:https://agri.hainan.gov.cn/hnsnyt/xxgk/tzgg/gggs/202404/t20240423_365148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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