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海南农业农村厅拟委托第三方承担开展2024年海南省“渔文化”保护、传承和弘扬的调查和宣传工作,现就该项目公开遴选该项目承担单位,通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2024年海南省渔文化保护、传承和弘扬的调查和宣传
二、项目资金
投标最高金额不得超过31.3万元,其中,开展普查调查费用最高不得超过25.2万元,保护宣传最高不得超过6.1万元。
三、项目实施时间
中标签订协议后3个月内容完成。
四、项目任务
(一)组织开展全省渔文化普查调查工作。主要开展但不限于不同历史时期海南水生生物物种、渔船、渔具、渔村建筑、渔业工程和景观、生活用品等物质类渔文化;渔史、渔业生产生活方式、渔俗、诗歌、渔舞、渔画、渔味、渔规等非物质类渔文化,以及海南渔文化保护与利用工作现状资料的搜集调查;形成“渔文化”调查报告,报告体现充分挖掘海南渔文化历史,详实记录海南渔文化物质类和非物质类的文化遗产,基本摸清海南“更路薄”、疍家文化、临高渔歌哩哩美等渔文化种类、规模、分布和保护状况等情况,分析海南渔文化保护、传承和弘扬存在的问题,提出海南渔文化保护与利用发展对策意见建议,为推动我省渔文化保护、传承和弘扬工作新篇章提供数据支撑。
(二)开展渔文化保护宣传。主要通过进社区、进校园、进渔村,广泛吸纳有关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非政府组织和社会公众等多方参与保护工作,讲好海南渔文化故事,进一步促进海南渔文化的传播,让广大民众了解并享受到渔文化保护成果。印制渔文化宣传册1000册;利用微信公众号、抖音等多种媒体形式,制作的海南渔业创意图片、图文等新渔业文化传播推广200张
五、参选单位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营业证照齐全;
(二)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建立完善的政府采购内部监督管理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材料)
六、需提交材料
(一)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有效证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等资料复印件;
(二)单位简介和报价函;
(三)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四)2024年海南省渔文化保护、传承和弘扬工作实施方案;
(五)本公告“四、申报单位条件”中要求的有关材料。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并采用A4纸打印,编成有序页码,装订成册。所有资料需提供电子版一份(光盘或U盘),随参选文件用档案袋密封并盖公章,并在封面上注明联系人姓名和联系电话。
七、材料报送时间及地点
2024年4月19日17:30之前,纸质件报价材料(电子版刻光盘)密封后在截止时间前报送至海南省海口市海府路59号的后面综合楼三楼海南省农业农村厅渔业捕捞处319房;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相关文件恕不接收。
八、遴选规则
采用综合筛选方式(不以最低报价选取)。采取综合评分法对通过初审的单位机构提交的资料进行评分(另见附表),综合评分第1名推荐为本项目的承担单位。
九、公示方式
项目拟选项目承担单位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影响遴选结果的,最终确定的项目承担单位为中选机构。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投标。
十、签订合同
确定中标单位后,由中标单位与海南省农业农村厅渔业捕捞处签订合同,按合同执行。
十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和联系电话:0898—65333986(屈先生)
海南省农业农村厅
2024年4月15日
原文链接:https://agri.hainan.gov.cn/hnsnyt/xxgk/tzgg/gggs/202404/t20240415_364607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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