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和《农作物种子质量检验机构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经我厅组织考核,广东省农业科学院农业生物基因研究中心、珠海市现代农业发展中心和广东汉潮中药科技有限公司具备对外开展农作物种子质量检验的基本条件和能力,拟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作物种子质量检验机构合格证书》,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自 2024年3月25日至2024年4月2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向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反映。异议人须以书面形式反映,提供办公电话、手机号码、电子邮箱等联系方式,并由异议人本人签字或加盖异议单位公章。
联系人:司徒志谋,电话:020-37289556
地址:广州市先烈东路135号
附件:拟核发农作物种子质量检验机构合格证书信息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2024年3月22日
相关附件:关于核发农作物种子质量检验机构合格证书的公示.pdf
原文链接:https://dara.gd.gov.cn/tzgg2272/content/post_439575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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