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和美乡村建设涉及农村生产生活生态各个方面,涵盖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各个领域。为有效破题、找准工作载体和抓手,我省坚持从大处着眼、小处着手,创新开展美丽乡村庭院、美丽乡村微景观、美丽乡村小公园(小广场)、美丽田园、美丽乡村休闲旅游点等乡村“五个美丽”建设,以小见大、以点带面打造宜居宜业和美乡村。
按照创建方案,2022年-2025年每个涉农县(市、区)每年建设2个以上美丽乡村休闲旅游点,每个乡镇每年建设50个以上美丽乡村庭院、3个以上美丽乡村小公园(小广场)、3片以上美丽田园,每个村每年建设1处以上美丽乡村微景观。每年通过培育一批小而精、小而优的建设点,打造各具特色的现代版“富春山居图”,以点带面推动我省生态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
近日,省乡村振兴局在各地申报基础上,综合考量“五个美丽”建设标准、工作成效、推广价值,按照好中选优原则,经严格遴选、网络公示,确定一批工作成效明显、特色亮点突出、典型带动强的建设点,合计1000户美丽乡村庭院之星、100个美丽乡村微景观、100个美丽乡村小公园(小广场)、100片美丽田园和40个美丽乡村休闲旅游点,现予以集中发布,以进一步扩大活动覆盖面和影响力,强化典型辐射效应,示范带动全省加快建设福建版宜居宜业和美乡村。
附件:
1.美丽乡村庭院之星名单
2.美丽乡村微景观名单
3.美丽乡村小公园(小广场)名单
4.美丽田园名单
5.美丽乡村休闲旅游点名单
福建省乡村振兴局
2024年1月2日
原文链接:http://nynct.fujian.gov.cn/xxgk/tzgg/qt/202401/t20240102_637054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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