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至2024年3月间,全市各级农业农村委员会执法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227家水产养殖生产单位进行了执法检查,未发现有水产养殖生产单位存在违规使用禁(停)、限用兽药的情况。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七条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九条和第十条等规定,将上述养殖水产品质量安全状况和监督检查信息公示,接受社会各方面监督。
工作联系电话:23113021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4年4月2日
原文链接:https://nyncw.sh.gov.cn/gsgg/20240407/074b120e38c94ad59dcaa188162a318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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