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大食物观、向江河湖海要食物等讲话精神,部署落实《农业农村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 自然资源部 生态环境部 交通运输部 中国海警局关于加快推进深远海养殖发展的意见》(农渔发〔2023〕14号)等文件要求,加快推进深远海养殖开发利用,现公开征集有实施深远海设施养殖项目意向的实体。
一、深远海设施养殖定义
深远海设施养殖主要是指以重力式网箱、桁架类网箱及养殖平台、养殖工船等大型渔业装备为主体,以机械化、自动化、智能化装备技术为支撑,在深远海进行集约化、规模化高效养殖的生产方式。
二、项目意向地点
水深大于15米的国家管辖海域。
三、支持政策
协助实施主体争取海域使用权,协助申报农业农村部渔业发展补助项目。
四、主体要求
中国境内注册,有实施项目的实力。
五、联系方式
于朋;联系电话:022-63083846;
邮箱:snyncwyyglc03@tj.gov.cn
市农业农村委
2024年3月4日
原文链接:https://nync.tj.gov.cn/ZWGK0/TZGG152022/202403/t20240305_655234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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